|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梁平水利许可〔2026〕4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关于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 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3 | 发布日期 | 2026-03-03 |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21 |
| 发文字号 | 梁平水利许可〔2026〕4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关于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 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成文日期 | 2026-03-03 |
| 发布日期 | 2026-03-03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
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10-500155-04-01-579502)和《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的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的12.8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总投资314.6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投资218.5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96.06万元。主体工程已有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98.84万元,植物措施费19.7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7.11万元,临时措施费49.92万元,独立费用16.61万元,基本预备费4.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00万元(180049.8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2026年2月6日
附件1:
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重庆气矿天东100井-高都1井-门7井等2个气田水输水系统环保隐患治理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梁平区 | |||||
|
项目规模 |
新建天东100井~门7井气田水管线14.2km,在门7井安装进站控制阀,在天东100井安装出站控制阀。 |
总投资 (万元) |
1500 |
土建投资(万元) |
840 | |||||
|
动工时间 |
2026年3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8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
工程占地(hm2) |
12.86 |
永久占地(hm2) |
0 |
临时占地(hm2) |
12.86 | |||||
|
土石方量 (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
4.32 |
4.32 |
0 |
0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2.86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
477.88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44.42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管线工程防治区 |
横坡开挖段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24万m3,表土回覆0.24万m3,堡坎205m3,土地整治2.04hm2 |
主体设计:植被恢复1.28hm2 |
方案新增:填土编织袋挡墙2508m,临时排水沟2508m,临时沉沙池12个,防雨布苫盖2000m2,土工布铺垫2500m2 | ||||||
|
顺坡开挖段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27万m3,表土回覆0.27万m3,堡坎309m3,截水墙950m3,土地整治2.22hm2 |
主体设计:植被恢复1.07hm2 |
方案新增:填土编织袋挡墙345m,防雨布苫盖3000m2,土工布铺垫3500m2 | |||||||
|
平地开挖段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1.26万m3,表土回覆1.26万m3,堡坎2086m3,土地整治8.00hm2 |
主体设计:植被恢复0.26hm2 |
方案新增: 防雨布苫盖8000m2,土工布铺垫8500m2 | |||||||
|
河沟穿越段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01万m3,表土回覆0.01万m3,沟渠恢复35m3,土地整治0.01hm2 |
/ |
方案新增: 防雨布苫盖100m2,土工布铺垫100m2 | |||||||
|
顶管穿越段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02万m3,表土回覆0.02万m3,土地整治0.10hm2 |
/ |
方案新增: 防雨布苫盖300m2,土工布铺垫400m2 | |||||||
|
堆管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24hm2 |
/ |
方案新增: 土工布铺垫2400m2 |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03万m3,表土回覆0.03万m3,土地整治0.14hm2 |
主体设计:植被恢复0.14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66m,临时沉沙池2个,防雨布苫盖500m2 | |||||||
|
投资(万元) |
198.84(主体已有198.84) |
19.75(主体已有19.75) |
49.92(方案新增49.92)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314.65(主体已有218.59、方案新增96.06) |
独立费用 (万元) |
16.61(方案新增16.61) |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 (万元) |
7.11 |
补偿费 (万元) |
18.00(180049.80元) |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3315888491)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9028005689) | |||||||
|
法定代表人 |
唐亮 |
法定代表人 |
方进 | |||||||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滨州西路31号16-4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龙脊四社 | |||||||
|
邮编 |
402244 |
邮编 |
40112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冰洁/19112584630 |
联系人及电话 |
喻波/023-67351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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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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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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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2196003963@qq.com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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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