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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3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2026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3-10 发布日期 2026-03-1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3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2026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3-10
发布日期 2026-03-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关于遴选2026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渝农机推发〔2026〕2号)文件精神,现就项目申报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组织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专业人员对业主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项目遴选方式

此次申报的项目,经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评议后,择优向市级推荐报送。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主体在同一年度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补助。

(二)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00%,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推荐意见表》(附件2)必须经项目建设地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审签同意并盖公章。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

(二)推荐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的资质等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等,详见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

五、项目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不装订)1份,报送区农业农村委(C栋104),联系人:唐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13983613394,18716504014;邮箱:454360019@qq.com,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推荐意见表(格式)

      3.水稻有序抛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行(产)业分类:农机(水稻)

2026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项目所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填制日期:2026年  月  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精确到村组)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成立项目小组

(三)实施专项资金管理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附件2

推荐意见

经组织本辖区有意愿参与2026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市县乡三级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的申报对象,按照竞争性和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经评选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XXX(单位)申报的水稻有序抛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属实。

签字:             

XXX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3

水稻有序抛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在梁平区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从事水稻等农业种植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1.试验示范基地1000亩。2.申报主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从事机抛秧试验示范的基础条件。3.申报主体无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不拖欠土地流转费、农民工工资、农资款等其他费用。

二、建设内容及资金要求

全区拟推荐遴选上报补助项目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一)建设内容:机抛秧生产试验示范1000亩,引进试验示范水稻有序抛秧机,开展生产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建设水稻有序抛秧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

(二)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引进试验示范水稻有序抛秧机,开展生产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建设水稻有序抛秧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

(三)建设目标:推广水稻有序抛秧机械化技术,提升示范区水稻单产及机械化水平,单产比当地平均水平提高5%以上,亩均节本增效200元。

(四)建设时限:实施周期10个月,2026年3月—12月。

三、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推荐意见表(附件2)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获奖证书等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二)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23532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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