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88E/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礼让府发【2021】16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 有效性 | |
| 标题 | 关于印发《礼让镇2021年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88E/2021-00010 |
| 发文字号 | 礼让府发【2021】16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
| 有效性 | |
| 标题 | 关于印发《礼让镇2021年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礼让镇2021年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镇有关单位、企业及机关各办所中心:
现将《礼让镇2021年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礼让镇机关各办、所、中心,驻镇单位、村组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的整体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有序、灵敏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控制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按照全镇一盘棋和管行业必须管应急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注重快速响应和有序协同,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和事故危及人员的安全防护,坚决防范次生和衍生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与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不良影响。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梁平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礼让镇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乡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养殖、特种设备、农村用电、城镇燃气、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督促和指导)、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参与的应急处置活动。
1.5事故类别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较大以及性质比较严重的、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5.1民爆物品所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2生产经营企业(包括煤矿企业、非煤矿矿山企业、工贸企业)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3火灾事故(包括森林火灾)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4道路交通事故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5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6食物中毒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7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8用电及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9渔业养殖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他事故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2.事故应急指导挥机构
2.1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2.2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如镇长外出不能回镇时,总指挥由镇长指定的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经发办、镇平安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局礼让所、礼让中心医院、礼让派出所、礼让公路巡逻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区水利局礼让水利片站、村(社区)委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
2.3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14个专项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危化品、烟花爆竹销售、矿山企业生产事故由镇应急办负责。
(2)民爆物品管理使用事故由礼让派出所负责。
(3)森林防火、渔业养殖事故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4)道路交通事故国省道由礼让公路巡逻大队负责,村级公路由礼让派出所负责。